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吉人考函〔2025〕25号
关于2025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5〕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5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25〕18号),2025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于11月1日、2日举行。有关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情况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中的考试介绍)查询。考生可根据专业、学历、职业年限及报考条件选择考试科目报考。为做好我省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2025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8月27日
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考试设置、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
1.报名考区。驻长春市中、省直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驻长春市其他单位考生选择长春市考区报名,其他市(州)单位考生选择相应市(州)考区报名,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及中、省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区报名。
2.填报信息。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准确填报信息。
3.考生承诺。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现场人工核查时间:2025年8月26日—28日
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资格考试报名表、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等原件到资格审核部门(见附件2)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8月26日—29日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标准见附件3),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我省2025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计划在长春市设置省(中)直一个考区组织实施。考前一周内,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
二、报考条件
2025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住建部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进行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www.mohurd.gov.cn),在首页搜索栏中进行查询。
各地在组织报名工作中对于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请按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的通知》(注工〔2018〕1号)和《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新旧专业参照表(2019)〉的通知》(注工〔2019〕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上述两文件可登录住建部注册中心官网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为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有关举措,根据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境外人员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报名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说明》(注工秘函〔2025〕27号),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或居住,符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规定条件(国籍条件除外)的境外人员可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自愿报名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境外人员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
在报名时,境外人员应按要求向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有关材料。
港澳台居民可继续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办〔2018〕1号)等有关规定,报名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三、告知承诺制政策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可在2026年1月上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栏目相关消息。
五、考试相关事项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提交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各地需提醒报考人员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各地应当引导相关人员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并做好登记和相关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事关广大应试人员切身利益,考务工作环节多、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承担考试任务的市(州)要结合各地实际,及时开展考试风险梳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拟定考试实施方案和考务应急预案,提前做好人员选派、考点考场布置、考务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做到考务任务明确、安全要求明确、岗位责任到人。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要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实行双审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互相制约、互相监督。要将制度管人、管事、管程序的理念贯穿于考试工作全过程。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人社部31号令,做到依法执纪、文明执纪、科学执纪、规范执纪。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与当地教育、公安、工信、卫生健康等部门密切协作,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有序。
附件:1. 考试时间科目及注意事项
2.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3.考试收费标准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5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
考试时间科目及注意事项
11月1日
上午0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上午0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下午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下午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11月2日
上午0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上午08:00—12:00 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上午08:00—11:00 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下午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下午14:00—18:00 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下午14:00— 17:00 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考试有关注意事项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中的要求作答。草稿纸由各地考场统一配发,数量应满足作答需要,考后收回。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专业考试指定目录中的由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等资料(可登录住建部注册中心官网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上、下),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专业案例》(上、下)科目全部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参加上述科目的应试人员,需严格按照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将选择题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填涂在专用答题卡首页指定区域,解答步骤按题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即题号对应的黑色边框之内)作答。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道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作答方式不变。
附件2
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地区 | 人事考试机构名称及地址 | 联系方式 |
长春市 | 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 0431-12333-1 |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天富路与新城大街交汇,诺睿德商务广场9栋 | ||
吉林市 | 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 0432-12333-0 |
吉林市昌邑区松江东路45号劳动大厦1楼 | ||
四平市 | 四平市职称考试中心 |
0434-3253310 |
四平市铁西区八道街凯虹大厦,市人力资源市场5楼 | ||
辽源市 | 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 |
0437-3292606
|
辽源市龙山区北寿大街禄寿路128号 | ||
通化市 | 通化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
0435-3269679 |
通化市滨江西路3169号,人社局4楼 | ||
白山市 | 白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
0439-5081251 0439-5081252 |
白山市青山湖入口100米右侧,人社局实训基地4楼 | ||
白城市 | 白城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 |
0436-3209652 |
白城市长庆南街8号,就业服务局5楼502室 | ||
延边州 | 延边州人事考试中心 |
0433-12333-1 |
延吉市建工街500号 | ||
省直 |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
0431-12333-3 |
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3楼报名大厅 | ||
松原市 | 松原市培训考试中心 |
0438-6971057 |
松原市松原大路2790号 |
附件3
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
考务费 | 考试费 | ||
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 | 基础每人每科14元 专业每人每科22元 | 基础每人每科85元专业每人每科85元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吉省价收函字〔2016〕248号 |
二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 | 专业每人每科25元 | 专业每人每科65元 | 同上 |
土木 工程师 (岩土) | 基础每人每科14元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14元 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25元 | 基础每人每科85元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65元 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 | 同上 |
公用设备工程师 | 各类别基础每人每科14元 给水排水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15元 给水排水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19元 暖通空调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18元 暖通空调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22元 动力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20元 动力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25元 | 各类别基础每人每科85元 给水排水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65元 给水排水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 暖通空调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65元 暖通空调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 动力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65元 动力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 | 同上 |
化工 工程师 | 基础每人每科20元 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20元 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25元 | 基础每人每科85元 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65元 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 | 同上 |
电气 工程师 | 各类别基础每人每科14元 供配电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15元 供配电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19元 发输变电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18元 发输变电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22元 | 各类别基础每人每科85元 供配电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65元 发输变电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65元 供配电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 发输变电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 | 同上 |
土木 工程师 (港口与航道工程) | 基础每人每科33元 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30元 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30元 | 基础每人每科85元 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65元 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 | 同上 |
环保 工程师 | 基础每人每科20元 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20元 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25元 | 基础每人每科85元 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65元 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 | 同上 |
土木 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 | 各类别基础每人每科23元 各类别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25元 各类别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30元 | 各类别基础每人每科85元 各类别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65元 各类别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 | 同上 |
土木 工程师 (道路工程) | 基础每人每科20元 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15元 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19元 | 基础每人每科85元 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65元 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 | 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