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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吉人考函〔2025〕23号

关于202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51号)和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统计局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51号),202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1019日举行。为做好我省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202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5818—827

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考试设置、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

1.报名考区。驻长春市中、省直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驻长春市其他单位考生选择长春市考区报名,其他市(州)单位考生选择相应市(州)考区报名,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及中、省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区报名。

2.填报信息。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应对照报名条件说明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说明(见附件2和附件3)准确填报信息。

3.考生承诺。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现场人工核查时间:2025826—28

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资格考试报名表、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等原件到资格审核部门(见附件4)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5826—29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及《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161号),考务费标准为初级每人每科15元(两科30元),中级每人每科13元(两科26元)。根据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吉省价收〔2016248号),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202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在长春市设置省(中)直一个考区组织实施。考前一周内,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

二、考试大纲

202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21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门户网站主页政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fw/tjzyjszgks/fxbk/)。

三、告知承诺制政策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202512月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消息。

五、考试相关事项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提交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各地需提醒报考人员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各地应当引导相关人员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并做好登记和相关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事关广大应试人员切身利益,考务工作环节多、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承担考试任务的市(州)要结合各地实际,及时开展考试风险梳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拟定考试实施方案和考务应急预案,提前做好人员选派、考点考场布置、考务培训、考场规则发布等各项准备工作(考场规则见附件5),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做到考务任务明确、安全要求明确、岗位责任到人。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要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实行双审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互相制约、互相监督。要将制度管人、管事、管程序的理念贯穿于考试工作全过程。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人社部31号令,做到依法执纪、文明执纪、科学执纪、规范执纪。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与当地教育、公安、工信、卫生健康等部门密切协作,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有序。

 

附件:1.考试时间科目及注意事项

2.关于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说明

3.关于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核查有关事项的说明

4.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5.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5811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

考试时间科目及注意事项

202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19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考试有关注意事项

2025年起,初级、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通过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取得考试合格证明。

 

 


附件2

关于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说明

根据国家统计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2530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作为符合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参加当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凡具备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6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4年;

(四)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2年;

(五)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1年;

(六)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且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且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2年。

五、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一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具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与统计相近专业中级职称,可依据上述学历资历和业绩条件,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2年,可以视作符合上述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六、取得准精算师职业资格证书,可对应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符合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正精算师职业资格证书,符合高级统计师职称申报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的,可直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

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限条件,可对应初级或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报考高一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附件3

关于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核查有关事项的说明

为确保各省级统考办在报名资格核查中保持统一口径,对考试报名资格核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考初级、中级、高级的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51231日。

二、对于具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与统计相近专业中级职称的认定。

若助理研究员资格(职称)证书注明的研究专业为教育部公布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一级学科下属二级学科(专业),且报考人员符合学历、专业工作年限条件的,可通过报名资格核查。

若助理研究员资格(职称)证书没有注明研究专业,但报考人员符合学历、专业工作年限条件的,须对所学专业按以下要求进行核查: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所学专科专业须满足《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链接地址为http://www.moe.gov.cn/srcsite/A07/moe_953/202103/t20210319_521135.html)中电子与信息、财经商贸大类所含专业。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以及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属于教育部公布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一级学科下属二级学科(专业)范围或应用统计专业硕士。

3.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公布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一级学科下属二级学科(专业)范围请查找《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链接地址为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33/200512/t20051223_88437.html)和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名单(链接地址为http://zwfw.moe.gov.cn/dynamicDetail?id=71c8c07552de4162ba9d8151fb374608&title=1)。

三、对中级、高级报名条件中有关工作年限的解释。

中级报名条件之一为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10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10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两项为并列关系,没有时间先后关系。与此相同,中级其他报名条件中,相关学历与专业工作年限均为并列关系,没有先后关系。

高级报名条件中,从事统计相关工作在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不要求报考人员必须被聘为统计师,但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必须是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截至20251231日的工作年限。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以上资格参考要求的从事统计相关工作年限,要求为取得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资格后,截至20251231日的工作年限。

四、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报名考试。

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可以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外国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在内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

五、免考条件。

获得应用统计专业硕士的人员报名参加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以免试《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科目,仅参加《统计工作实务》科目考试。

 


附件4

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地区

人事考试机构名称及地址

联系方式

长春市

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0431-12333-1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天富路与新城大街交汇,诺睿德商务广场9

吉林市

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0432-12333-0

吉林市昌邑区松江东路45号劳动大厦1

四平市

四平市职称考试中心

 

0434-3253310

四平市铁西区八道街凯虹大厦,市人力资源市场5

辽源市

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

 

0437-3292606

 

辽源市龙山区北寿大街禄寿路128

通化市

通化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0435-3269679

通化市滨江西路3169号,人社局4

白山市

白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0439-5081251

0439-5081252

白山市青山湖入口100米右侧,人社局实训基地4

白城市

白城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

 

0436-3209652

白城市长庆南街8号,就业服务局5502

延边州

延边州人事考试中心

 

0433-12333-1

延吉市建工街500

省直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0431-12333-3

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3楼报名大厅

松原市

松原市培训考试中心

 

0438-6971057

松原市松原大路2790

 


附件5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4号),考生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放置在课桌右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120分钟内,原则上不得交卷退场。

二、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考生应按照要求在试题卷、答题卡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码以及所在地区和单位等规定内容。

三、中初级考试均为客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净后再重新填涂。答题卡所需要填写的内容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高级考试均为主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

各级别考生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中初级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不带有储存功能的计算器。

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不带有储存功能的计算器。

各级别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五、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开始后,要独立答卷,严禁交头接耳、交换试卷、偷看他人试题答案等,也不得自行向其他考生借用文具和资料。要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在考场内吸烟。

六、考场工作人员要严格管理。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人员要认真核对准考证,对已经带入考场的违禁物品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妥善保管。对违纪违规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七、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遇有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褶皱和污点等问题,可以举手询问。

八、考生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需中途暂离考场的,须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人员陪同。提前交卷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九、考试结束前30分钟,监考人员提醒考生时间。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答题卡和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严禁考生将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监考人员要收齐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确认无误封装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除佩带考区主任、主考、巡视、监考等有关工作标志的人员外,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