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信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电子证书取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存档表》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和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电子证书取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存档表>的通知》有关要求,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现已实行电子证书,故自2023年2月20日起电子证书取代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存档表》存入个人档案使用,考试合格人员请自行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下载,同时打印出一份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中。
原已制发的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存档表》效力不变。
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2023年2月20日
没有了